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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薪水及退休金帳戶的問題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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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一下各位前輩,我最近找了一個工作,是契約工,有勞健保,一個月薪水有一萬八千多(剛進去做,還沒領薪水),公司有要我去銀行申請一個帳戶,說是發薪水用的,可是公司要的銀行帳戶我剛好有,也給公司了,請問如果照勞退新制,我退休金帳戶是用這一個嗎?因為我這個帳戶有一筆我自己的錢,為數還不算少,如果我這個帳戶變成退休金帳戶,是不是就沒辦法領我原先的錢出來了?





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???6???? 條 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,按月提繳退休金,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,雇主不得以其他自訂之勞工退休金辦法,取代前項規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。第 ??24???? 條 勞工年滿六十歲,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,得請領月退休金。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,應請領一次退休金。前項工作年資採計,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。年資中斷者,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。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時,於有第一項規定情形者,始得請領。勞退個人專戶查詢???更新日期 2006/5/26勞保局提供3種查詢管道,讓勞工可以隨時查詢其個人專戶內退休金之累積情形,勞工可依個人方便性自行選擇查詢方式。(一)以自然人憑證查詢:勞工須先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向戶政單位申請自然人憑證,由戶政單位發給IC卡,自備讀卡機並輸入預設的pin碼(即密碼)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與出生年月日,即可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系統查詢。勞保局網路申辦系統:http://202.39.225.37http://202.39.225.25http://202.39.225.21?※個人網路查詢作業流程 ※個人網路查詢操作手冊???下載※洽詢電話分機一覽表 ?(二)親至勞保局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地辦事處索取個人專戶明細資料:勞工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可辨識身分之正本(如駕照、IC健保卡等),向勞保局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地辦事處辦理,經確認為勞工本人後,由勞保局人員列印其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。(三)以銀行發行之勞動保障卡查詢:勞工親自向勞保局委託之金融機構(土地銀行、台北富邦銀行、台新銀行、玉山銀行)申請勞動保障卡,透過此卡於各該銀行之ATM自動櫃員機查詢並列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之累積金額。勞工退休金是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,跟公司發薪資帳戶是不同的.





薪資歸薪資,退休金歸退休金,不會混在一起的,而且現在有退休金專戶的銀行只有:土地銀行,台新銀行,玉山銀行~~~就算你薪資的銀行帳戶是以上三者其中之一,也沒有關係阿~~~因為不可能會混在一起的~~~?^_^因為退休金的部分只能查詢不能領的~~~?^_^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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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ekuwih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